根据 10 月 1 日第 39/2015 号法律,在授权书电子登记册中登记的陈述自登记之日起最长有效期为 5 年,但不影响在该期限结束之前,授权书延长或撤销本授权书。
延期的,代理期限最长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,并可在注册有效期内连续延期。
必须考虑到股份公司的职位期限为 6 年(7 月 2 日第 1/2010 号皇家立法令)。因此,基于公证授权书的法律代理,在授权书生效后在REPRESENTA正式登记,可能会被记录为过期,因为已经过去了5年,但登记所依据的授权书是仍然有效,还剩 1 年。
在这种情况下,如果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采取任何行动,他应该提供契约副本或登记将代表期限延长1年。